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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4 作者:贺琳

各相关单位:

“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评选,是省社科联推动全省社科界加强应用对策研究的一项重要举措。评选活动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社科工作者广泛响应和积极参与,推出了一大批优秀研究成果。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的申报与评审。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设优秀成果200项,包括一等次50项、二等次150项。省社科联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江苏社科网”上公布。获一等次后期资助5000元,获二等次后期资助3000元。

二、申报范围

1.本省作者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成果,主要有学术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包括在港、澳、台地区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结项成果(不含已设奖项评审的专项课题成果)。

2.已经获得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同等奖项的研究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3.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不得申报。

4.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以及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成果政治方向的证明材料。其中,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需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为成果第一作者或课题第一负责人。论文、调研报告以正文标题下的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通过鉴定的课题成果以鉴定书封面上的完成单位(或课题负责人、主持人)的署名为准。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时间:网上申报,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4日;纸质材料申报,8月29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办法

申报人登陆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报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打印纸质稿《申报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学院签字盖章供学校留存),由申报人签署承诺,同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社科处,由社科处统一组织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中心。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贺琳     电话:83590125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13851932106


人文社科处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