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登录“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管理平台”,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有关材料,上传提交后通知社科处审核。电话:83590161。并提供以下纸质文件: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在社科研究管理平台填写完整,并经社科处审核后下载),财务审核盖章;
2、项目成果原件(或复印件)3套(成果装订成册、加目录,目录注明成果名称、成果级别、是否标注,作者排序等);课题负责人需要成果标注处(课题类别、名称、编号)用下划线注明。
注意:申请书预期成果包含“研究或咨询报告”的,需有研究或咨询报告,并附企事业单位采纳证明。
二、不符合免于鉴定的项目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登录“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管理平台”,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有关材料,上传提交后通知社科处审核.电话:83590161。并提供以下纸质文件: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在社科研究管理平台填写完整,并经科研院审核后,下载);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skb@cumt.edu.cn,注明:单位-姓名-鉴定意见书汇总用),《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后装订报送纸质;
3、项目成果原件(或复印件)3套(成果装订成册加目录、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3套)。课题负责人需要成果标注处(课题类别、名称、编号)用下划线注明。
注意:申请书预期成果包含“研究或咨询报告”的,需有研究或咨询报告,并附企事业单位采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