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自筹、立项项目经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后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和《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函审意见表附在表中),以上材料在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下载。
2、研究报告、论文等(论文复印件,包括封皮、目录、正文)整理成册,专著需报送原件。
3、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两份报送至社科处,并将《江苏省教育科学结题信息表》电子档发送至skb@cumt.edu.cn。
二、重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由省规划办组织成果鉴定,特殊情况可由社科处组织成果鉴定。
课题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和《江苏省教育科学结题信息表》电子档,发送至skb@cumt.edu.cn。社科处和省教育规划办审核通过后,组织会议鉴定或通讯鉴定。通过鉴定的成果报送材料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