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人填写鉴定结项审批审两份(本人签字,财务部、审计处签字盖章)。省社科规划网下载。
2、整理最终成果三套。有关要求:(1)研究报告、论文、书稿等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装封皮和目录。(2)论文复印件要包含封皮、目录、正文。(3)封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目录信息包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级别(C刊、核心、ssci等),作者排序,是否标注等信息。(3)以上内容按照封皮、目录、成果的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成果、包括封皮、目录需隐去作者和单位相关信息,论文可用复印件,复印的时候隐去有关信息即可。(4)有检索证明的把检索证明附在相应的成果前面。
3、以书稿结题的请提交查重报告首页,并加盖查重检索单位或经二级单位审核后盖章。
4、以研究报告结题的原则上须刊发成果要报,列入清理范围以后可以自动变更为书稿或系列论文结题,要求同上。
5、结项材料须提供电子版成果,负责人将审批书和最终成果电子版汇总后刻录光盘报送社科处,以“项目批准号+负责人”命名结项审批书电子档。
6、如需申请项目变更(延期、变更课题组成员等),提交项目变更申请两份(自行设计打印,签字)
以上材料经社科处审核盖章后上报省规划办。